为了充实兴业县教师队伍建设,我县决定组织兴业县高级中学参加广西区2016年“双向选择”招聘会,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高中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通过“双选”公开招聘教师共10名,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2016年兴业县参加广西区“双选”会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师类一本以上学历(非师类毕业生必须执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在兴业县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无违法违纪现象。
4.应聘者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一本)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2016年7月底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身体健康。
四、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由招聘工作组现场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时间: 2016年3月9日(上午8︰30—12︰00)
3.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 2016年3月10日(全日,上午9︰00开始)
2.面试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六、招聘程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县人社局、教育局、编委办及招聘单位组成公开招聘工作组,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依据学习成绩、学校鉴定意见、获奖情况等按1:3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和教学思路及设想、教学过程展示等能力。
3.确定拟聘用意向人员。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经招聘工作小组集体讨论,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意向人选,由招聘单位与应试者签订就业协议书。如出现学科签约人数不足设岗数,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作出适当调整。如应聘人员中途放弃资格的,招聘领导小组可按照报考同一岗位已进入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中途放弃资格的,可按照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一)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与操作规程进行。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廉洁和遵纪守法等情况。
八、公示。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组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兴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业县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待遇
通过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程序,经县人社部门批准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用人单位凭县人社部门的聘用文件通知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由兴业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待遇。
十、纪律监督
2016年兴业县“双向选择”招聘高中教师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兴业县教育局政工股联系。
联系人:谭余 联系电话:0775-3776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