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马仑有60%至70%的外劳,为熟练员工。(马来西亚《中国报》档案照)
9月19日电 据马来西亚《中国报》报道,马来西亚人力资源部长古拉早前宣布,政府同意给予宽限,延长持“新外劳临时工作准证”(PLKS),并已达到第10个工资年度外劳的工作许可期限,但人头税一年为1万令吉,让业者大叹吃不消,希望政府重新检讨费用。
《中国报》走访区内各领域业者,业者皆认为该政策属于好的政策,能让工作长达10年的熟练外劳留下,继续工作,让雇主无需再费时培训新劳力。
但受访者告知,延长逗留外劳的人头税为一年1万令吉,这笔费用皆由雇主承担,加重雇主负担,让雇主宁愿再聘请新的外劳,也不愿花费更高的费用,续聘工作长达10年的外劳。
大马房地产发展商协会霹州分会主席邱文传指出,政府同意给予宽限,延长持“新外劳临时工作准证”的政策属好的政策,但所需缴付的人头税高达1万令吉,完全加重雇主的负担。
他说,上述政策虽好,但人头税太高,政府应征收合理的人头税价位,如一年征收3000令吉至5000令吉的人头税,而非1万令吉。
“在建筑行业,培训熟练的外劳可能要6个月,若上述人头税过高,许多雇主宁愿聘请新的外劳,再培训,以节省开销。”
邱文传披露,其实,很多国家都需要聘请外劳,如新加坡及迪拜等,因此一旦做满10年的熟练外劳,都会继续前往其他国家工作。这也让马来西亚成为培训熟练劳工的地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