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宝鸡市教育局对外公布了《宝鸡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明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作为义务教育初中学生毕业证书发放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据悉,新方案将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即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宝鸡市全面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2015年和2016年秋季入学的初中学生,延续实行原有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
该方案明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设定的全部科目,即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13科。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技术教育以及地方课程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考试科目、分值、考试方式
从2020年开始,新中考将依据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统一安排,在每年6月下旬进行,时间为三天。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为“4+4”模式:以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作为基础录取计分科目,同时将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作为录取计分科目。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计入对应科目成绩并计入录取总分。非计分科目的考试成绩和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及以上,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控制标准。
中考时间及科目安排
其中:
1、体育与健康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4月底前进行;
2、信息技术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5月上中旬进行;
3、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5月上中旬进行;
4、音乐、美术的终结性考试时间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课程进度并结合实际安排。
新《方案》要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笔试科目的成绩采用试卷原始得分登记,成绩以分数和等级方式并列呈现,体育与健康考试现场给出成绩,成绩以分数和等级方式并列呈现,等级呈现方式为A(优秀)、B(良好)、C(合格)和D(不合格)四个等级;所有操作考试科目现场给出成绩,成绩以分数和等级方式并列呈现,分为A(合格)与B(不合格)两个等级;音乐、美术考试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分为A(合格)与B(不合格)两个等级。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学科成绩合格,方具有当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基本资格。所有非应届学生参加同一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次数不超过两次。参加两次学业水平考试,以当年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基本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