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南省平顶山中考改革方案
2019-04-08 11:14:14 来源:中考网

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1.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进一步清理规范加分项目和分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保留的加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除省定加分项目外,各地不得自行增加加分内容。2018年5月底前,出台我省减少和规范中招考试加分项目的具体意见。

2.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给予有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2018年,启动我省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试点工作,试点学校将从省级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示范校中遴选产生。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办学特色提出考核内容和录取办法。严格规范自主招生程序,将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合理确定自主招生规模,一般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总计划的5%。自主招生测试环节安排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部结束后进行。

3.支持和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资源配置情况,合理确定其办学总规模和年度招生计划。按照学校自愿的原则,民办普通高中可向学校审批机关提出跨省辖市、跨考区招生申请,学校审批机关依据民办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年审情况及连续三年实际招生情况,认真核定年度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提出初审意见,并按照管理权限逐级报送市教育局、省教育厅核准。

4.改进录取方式。普通高中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中招录取工作全部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实行网上统一录取。各县(市、区)可积极探索辖区内普通高中开展联合招生试点工作,按生源成绩平行分配到各校,逐步形成公平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各普通高中的办学积极性。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和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相结合的招生录取办法。

2改革监督管理机制

1.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阳光工程”,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家长、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2.强化考试安全。坚持从严治考,加强考试招生秩序综合治理,健全各级政府部门教育考试联动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学业水平考试的安全管理和技术防范,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考试行为,确保考试安全。完善考试招生诚信制度,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健全学生、学校考试招生诚信档案,落实诚信结果使用要求。

3.规范招生行为。进一步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模等基本要求,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4.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管,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各级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网信、工信、保密等部门,依法依规加大对考试招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考试招生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公布查处结果,严格责任追究。

3考试录模式综合改革动向

省教育厅已确定许昌市、濮阳市先期开展考录模式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重点从改革录取计分科目构成、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录取依据等方面进行探索,为全省改革积累经验。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全省范围内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