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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一级建造师具体报名时间还没有公布,但是大家关于一级建造师报名的问题已经有好多考生在问了,为了方便大家报名,小编特意总结了一下,快来看看这些问题你有吗?
问:一级建造师报名广东学历审核是怎么审核的?考后审核时需要提供单位资质证书吗?对报考单位营业执照范围有要求吗?报考专业要求与单位营业执照范围一致吗?对报考单位性质有什么要求?考生需要提交哪些单位证明材料?
答:以广东为例:
(1)考后审核时不需要提供单位资质证书。
(2)对报考单位营业执照范围无要求;报考专业可以与单位营业执照范围不一致。
(3)报考单位性质要求:①一般指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企业、事业法人单位和驻粤部队基建部门等。②工商注册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但在广东承揽工程。
(4)考生提交单位证明材料要求:①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企业提交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单位提交法人单位代码证;驻粤部队的基建部门提供考生在基建部门工作的岗位和业绩证明。②工商注册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但在广东承揽工程的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提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
问:一级建造师报名:证书丢失,能否报考增项?
答:可以报考,但须提供发证机关出示的证书证明。
问:资格证书获得的条件是什么?
答:全科成绩合格+考后资格审核合格。
有关学历认可的问题:
2002年(含2002年)之后取得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者须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点击学信网首页“学籍学历查询”后,通过“本人查询”或“零散查询”进行操作),前学历证明为中专学历者及2002年之前取得的非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报考者须同时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复印件。
非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学历形式,包括函授、网络教育、成人自考、夜大、电大、国家承认民办院校等,资格审核现场如对报考人员学历文凭有疑义的根据审核意见及时核补相关证明材料。党校学历、技工技师学校学历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资格审核不予认可。
报名重复:
这种情况出现是因为考生已经在网上报名系统里填报过考试信息,当再次提交报考信息时系统就会检测到重复身份证号,并提示身份证号重复无法保存,在这种情况下考生应从查询修改入口登陆系统修改原来的报名信息。
属地报名原则:
按照考试规定,报名按照就近原则,在所在的省直或市考区报名。各市市属单位人员请按属地原则,网上报名时选择所在市报名点进行报考。XX市属单位考生选择“XX市”报名点进行报考。属于省直或省属单位(单位名称冠“XX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选择“省直”报名点进行报考。非在穗的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选择在所在市报名点进行报名。
报考级别:
一级建造师有3个报考级别:“考全科”、“免二科”、“相应专业”。
大部分考生应选择“考全科”,除非以下两种人员:
选择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条件应为:符合全科报考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是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的人员。
选择报考级别为“相应专业”的人员条件应为: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后可持核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专业类别的依据。
如错选报考级别,会造成考后无法合并成绩,成绩无效。
其他问题:
1、不诚信报考的后果会怎样?
答:报考不诚信的表现主要包括学历造假、资历造假、工作年限不实、所学专业不符、单位印章造假等情况。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和成绩;已取得证书的,将按照人社部12号令的规定,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收回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3年内不得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2、如在审核过程中发现使用假学历、假证书如何处理?
答:凡使用假学历、假证书(伪造、涂改等)的报名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证书将予以没收,个人报名信息将录入全省假证库,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3、增考专业有数量限制吗?
答:增报相应专业数量不受限制。因考试时间安排限制,每年只能增报一个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