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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将督促校外培训机构的整改落实,确保2018年年底前完成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的整改工作。”今日,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在教育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此次会议详细介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情况,并邀请了北京、上海、广州等校外培训机构较多的地区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等对《意见》进行解读,把脉校外培训机构乱象的症结,并为之开出“药方”。
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本是学校教育的补充,但近年来,校外培训机构的迅猛无序发展已经出现不容忽视、亟须解决的弊端,社会反响强烈。
在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看来,目前,在全国各省市学生参加课外补习已成为普遍现象,校外培训机构大量采用应试教育教学方式,“超前给进度、超纲加难度、提分靠刷题”,严重违背学生的认知规律和身心发展规律,且“补习科目越来越多、补习时间越来越长、参加补习学生越来越低龄化”,极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
刘希娅认为,部分校外培训机构与部分重点中学形成利益链条,暗箱操作,参与小升初、初升高的考试选拔,严重扰乱了教育公平与秩序,“已经在一定程度上绑架了基础教育”。
对此,今年2月,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但由于问题长期积累,校外培训乱象严重,“治标不治本”。
吕玉刚在发布会上表示,《意见》是第一个从国家层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重要文件,突出问题导向,着眼于“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的关键环节入手,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具体政策举措,明确了相关任务和政策要求。对于构建长效机制、规范培训秩序、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特别是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校外培训机构属于民办教育范畴,《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都缺少对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明确详实的规定。也正是由于上位法的缺位,导致各地教育、市场监管等管理部门无法管、无力管。”刘希娅认为,此时《意见》的出台,填补这一制度空白,将推动校外培训机构在制度的轨道上有序发展。
但正如首都师范大学副校长杨志成所说,“好的政策需要好的落实。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必须站在教育规律和对少年儿童负责的高度,提高认识,落实《意见》精神”。
此次《意见》也对学校提出更高的要求,包括提升教学质量,严明入学纪律,做好课后服务等。同时,为保障家长和学生的自主权,特别强调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各地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接下来,吕玉刚表示将部署《意见》落实,要求各地从实际出发以《意见》为依据,尽快制定、完善本地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同时依标建立台账,要求各地针对每一所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依标研判,明晰问题,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推动培训机构逐一依标整改。
吕玉刚提出,下半年是集中整改的攻坚期,教育部将加大整改推进和督查督办力度,严格执行整改销号制度,坚持每月通报进展,对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约谈。“10月再次开展全国范围的专项督查,确保2018年年底前完成所有培训机构的整改工作”。
此外,吕玉刚强调要指导各地建立健全课后服务保障机制,推动中小学校普遍开展课后服务,坚持学生自愿、公益普惠、成本分担、合理取酬的原则,疏导、缓解校外培训压力。同时要深化教学改革,指导学校创新教学模式,改进教学方法,科学布置作业,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教育质量,努力让学生在学校学足学好,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课后三点半”难题,北京市教委副巡视员冯洪荣表示,北京市拟从今年9月起,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段提供三点半后全覆盖的课后服务,课程包括体育、文艺、科普等内容,每周5天,每天两小时。“不会收学生家长钱,在校教师如果参与课后托管有一定薪酬,将由市级、区级财政共同补贴。”
吕玉刚表示,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是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涉及政府、学校、培训机构、家长、学生多个主体。一方面要在全社会树立科学、正确的教育观念,这样才能有助于从根本上、长远上解决这个问题;另一方面必须要采取有力措施和联合执法的体制机制,今后每年要定期开展一至两次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联合执法检查。